郑州启动2020年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 重点行业年底实现超低排放,决胜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
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,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郑州市于2020年全面启动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。该行动以工业绿色转型为核心,以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关键抓手,明确要求相关重点行业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超低排放,标志着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深水区与攻坚阶段。
一、行动背景与总体目标
郑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,但产业结构偏重、能源结构偏煤、运输结构偏公路等问题依然突出,工业排放对细颗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污染的贡献率居高不下。本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系统性结构调整,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。总体目标是:到2020年底,全市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玻璃、陶瓷、耐材、碳素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,淘汰落后产能,优化产业布局,实现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显著下降。
二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
专项行动明确了重点行业的超低排放标准与完成时限。
(一)钢铁行业:要求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机头、球团焙烧烟气等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/m³、35mg/m³、50mg/m³;炼钢、炼铁等工序及无组织排放环节同步完成深度治理,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。
(二)水泥与耐材行业:水泥企业窑炉烟气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/m³、50mg/m³、100mg/m³;耐材、陶瓷、玻璃等行业参照执行差异化超低排放限值,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。
(三)电解铝与碳素行业:电解铝企业烟气颗粒物、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/m³、35mg/m³;碳素企业煅烧、焙烧工序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/m³、50mg/m³、100mg/m³,并同步推进无组织排放管控。
三、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
为确保年底目标如期实现,郑州市打出“组合拳”:
一是严格执法监管。建立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周报制度,对未按时限完成改造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产、停产措施;依托在线监测、视频监控和用电监管等手段,对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。
二是强化政策激励。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运行的企业,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给予差异化管控,享受少限产或不予限产政策;统筹运用环保专项资金,对改造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补贴。
三是推动产业升级。结合专项行动,依法依规淘汰一批能耗高、污染重、工艺落后的产能,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、智能化改造,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、集约发展。
四是压实属地责任。将工业结构调整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纳入各区县(市)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体系,对工作不力、进展缓慢的单位实施约谈问责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、任务分解到位。
四、预期成效与意义
通过本轮专项行动,郑州市预计可实现重点行业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幅削减,工业烟粉尘和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,助力全市PM2.5浓度持续下降、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。更重要的是,专项行动将倒逼传统产业绿色转型,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,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注入绿色动能,实现环境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。……(注:内容已根据用户要求截断调整字数,完整主题表达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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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30 07:44:29